臺東縣立蘭嶼高級中學102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

 

一、依據

(一)環境教育法第19條(略)

(二)臺東縣102年度環境教育輔導計畫。

 

二、計畫目標

(一)完成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政府機關員工每年須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。

(二)經由環境教育提升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對環境保護之敏感度,以人文理念和科學方法,致力於自然生態保育及環境資源的合理經營,以培養永續經營的理念。

(三)建立正向的環境價值與環境素養,激勵其以實際行動保護與關懷,推動環境倫理,透過學校教育與社教宣導活動,讓師生及社區民眾主動積極建立垃圾分類、資源回收的環境行動,以提升生活環境品質。

 

三、實施對象

全校學生、教師、職員工、家長與社區人士等。

 

四、期程及方法

(一)期程:自102年1月1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。

(二)方法:藉由演講 、討論、體驗、參訪、影片觀賞、實作、課程及其他活動等,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介紹環境教育及環境保護知識。除給予知識外,更近一步走向戶外,實際感受環境與人的緊密關係,期能進一步促進環境素養、態度與處理環境問題的能力,共同邁向新環境典範。

 

五、內容要向及方法

(一)102年1月,實作「國家清潔週清掃活動」;配合農曆過年大清掃,於1月11日(農曆過年前)發動本校同仁及學生,進行校園環境清掃工作。

(二)102年3月,辦理自然體驗隔宿露營活動,體驗蘭嶼達悟人生活與了解其自然生態環境教育,聆聽山林的故事、了解生態的奧秘、學習觀察歷史的痕跡,進行森林初體驗。

(三)102年5月,辦理師生健康路跑賽,培養良好體能,宣導短距離以徒步運動為主,少以汽、機車代步,促進身心健康及節能減炭觀念。

(四)102年6月,畢業班環島路走活動,以虔誠的心體驗先祖開墾之辛勞,進而感謝與珍惜蘭嶼島上所孕育之天然資源。

(五)102年9月,配合畢業旅行,參觀綠建築,瞭解省水省電設施及節能減炭之設計,請同學能愛惜使用各項資源。

(六)102年10月,「盧貝松之搶救地球」影片觀賞與討論,了解過去我們巧取豪奪地球豐饒資源的完整真相,在我們還有機會時,能扭轉這股趨向,改變人類的消耗模式。

(七)102年1月到12月,環境整理與資源回收,持續校園環境整理及宣導垃圾減量,班上設置環保小尖兵資源回收,宣導資源回收觀念與工作推展:另於班會討論(101學年度上下學期各一次)探討資源回收後之優點及如何加值再利用及可能之發展。

 

六、權責分工

(一)主任委員:陸集珊校長,縱理及督導環境教育之推動事宜。

(二)召集人:李美富主任,規劃及執行環境教育之推動事宜。

(三)執行秘書:詹淵森教官,負責環境教育計畫規劃、執行、宣導與成果展示。

(四)總務委員:陳靖婷主任,辦理規劃永續校園環境設施、維護及採購事宜,主動支援教學需求。

(五)財務委員:溫有德主任,辦理活動經費收支處理及協辦各項活動。

(六)社區代表: 家長會長夏曼‧加拉牧負責協助與提供社區資源。

(七)教學團隊組:各班級導師,落實環境教育融入各領域教學活動。

 

七、預期效益

(一)辦理師生環境教育及主題宣導等活動,使師生、家長及社區民眾對環境教育及主題宣導能有更深入且正確的認識,並且在家庭生活中實踐環境及健康之保護措施。

(二)營造本校優質環境教育學習環境,並藉概念認知與價值澄清之過程,提升本校同仁及學生了解和讚賞環境之美。

(三)透過各種環境教育充實本校同仁及學生的環境知識,引發其對環境覺知與敏感度,並鼓勵於生活身體力行,落實環境保護行為。


 

八、經費來源:辦理環境教育、能源研習及環境專題演講等活動之費用,由本校相關活動經費支應。

 

九、獎勵與考核

(一)全校式環境教育之學生作品與績優班級,公開評選及展示,並且頒獎表揚。

(二)各項活動實施之後應確實檢討其成效,做為下一年度規劃及辦理之參考。

 

十、本計劃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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